独家 | 国企如何借混改东风推行“员工持股”
日期:2016-07-18/ 来源:华诺信诚 / 分享:
导语: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系列顶层文件相继出台,探路国企混改东风中的“员工持股”。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行员工持股计划与引入非公有资本如何相辅相成,其具体操作模式又该如何选择?
从2014年6月至今(2016年6月)上市公司总共发布或实施了530个员工持股计划,其中企业性质属于央企国资控股(14个)、省属国资控股(30个)和地市国资控股(21个)的共有65个,占比12.26%。国有企业对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兴趣渐浓。
一、引入非公有资本推行员工持股计划的良性互动
1. 员工持股计划引进“新股东”,股权多元化助力国企混改。
国有企业由于“所有者缺位”,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效率低下等问题。通过引入非公有资本,能够发挥其灵活性和创新性,提高公司的效率。通过实行员工持股计划,让员工成为“新股东”,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能够有效提高员工积极性。在引入非公有资本的同时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将使公司形成国有股、民营股、员工股相结合的三元股权结构,三足鼎立,相互平衡,相互促进,发挥各自的优势。国有股东资本雄厚、融资便利,民营股东灵活创新、注重效率,员工股东当家作主、干劲十足。员工持股计划作为集体持股的一种形式,能够满足国家对于国企改革“鼓励集体资本融合”、“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的需求。多元化的产权主体为实现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奠定了基础,将提高公司的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
2. 引入非公有资本提供了新契机,为员工持股计划保驾护航。
我国的员工持股实践曾经历“三起三落”。第一阶段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员工持股实践,始终伴随着强制集资的质疑,也发生了内部职工股超比例、超范围发行以及关系股、权力股等情况,被国家体改委叫停;第二阶段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过程中的员工持股实践,存在大量短期减持套现致富、对二级市场构成严重冲击的现象,被中国证监会叫停;第三阶段的管理层股权激励与MBO实践,在国有资产流失的质疑声中,被财政部叫停。三次失败既有制度不健全的原因,又有企业内部缺乏制衡和监督而导致利益输送的问题。在引入非公有资本之后,股权多元化使得决策者在权力上有所掣肘,从而保证员工持股方案更加科学合理。非公有的投资主体为了自己的利益会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防止别有用心的管理者或投资主体趁虚而入,借混改之名侵吞国有资产,保障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行。
二、国企员工持股计划的操作模式总结与建议
国企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操作模式涉及多层面,员工范围、持股分配尚需确定,股票来源、资金来源也不可含糊。
(一)员工范围和持股分配
从面向对象的角度看,员工持股计划通常面向上市公司全体员工。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全员持股相当于全员福利,可能演变成全员集资,无法产生激励效应。如果只面向管理层,可能出现经营者持股、管理层收购,使得员工持股变成极少数人的福利,并出现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员工持股作为一种中长期激励制度,其目的是吸引和留住员工,并让他们更加努力地工作。因此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应该是相对不可替代的员工,但又不限于少数高管。据报,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顶层指导文件已报送国务院,员工持股对象将是“管理层及骨干员工”。骨干员工如何认定,是确定持股对象的关键。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员工持股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累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这从持股比例上限制了国资流失和少数人获利的情况。从2014年6月至今已经实施完成的8个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中,员工股比例相对于国有股比例很低。一方面,这是在吸取历史教训基础上的谨慎作法,但另一方面,偏低的员工持股比例也使得激励效果不足,股权制衡作用较低,员工持股计划对混改的作用十分有限。如果能在试点的基础上,适当放开员工持股比例,将对员工发挥“主人翁”精神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在股份分配上,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激励效应,不能在全体员工中平均分配,而应建立完善的考评分配机制。专业技术和关键业务的领军人才掌握了更多的知识和技能,积累了更多的经验,持股分配应向这些人力资本更高的员工倾斜,让他们拿到更多股票。
(二)股份来源
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来说,员工持股计划中获得的股票主要有以下几种来源:(1)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2)二级市场购买;(3)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4)股东自愿赠与;(5)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从合理性来看,控股股东无偿赠与存在着明显的国资流失问题;在股价相对较低时,可以谨慎使用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但存在持股成本不确定的风险,对于追求稳定的国企员工激励作用有限;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回购价格与售给员工的股价之间差额不宜过大,否则会侵害其他股东的利益。而非公开增发的方式目前最受青睐,在2014年6月至今的65个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中,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50个。这种方式最适合国有上市公司:第一,防止了原有投资主体的股权被剥夺;第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购买价格公正而稳定,虽然锁定期较长,但容易被国企员工接受;第三,需要证监会审批,使得国企领导的责任较小。
对于国有非上市企业来说,因为不存在二级市场,只能采用增资扩股和转让存量股权的方式。对于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先进行股改,再设立员工持股计划。因为没有二级市场价格作为参考,定价是一个难题,定价过低容易造成国资流失,定价过高则会导致激励不足。从防止国资流失的角度来看,增资扩股优于转让存量股权的方式。而在即将出台的国企员工持股顶层方案中,据说也是倾向“增量优先”,通过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实现员工持股。
(三)资金来源
现有的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主要通过员工自筹、员工自筹与股东借款或股东担保相结合、提取奖励基金三种方式解决资金来源。
目前大多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资金来源上采取了员工自筹的方式,员工使用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对于股东借款或股东担保,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关联方以其自有资金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借款支持,借款期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如双塔食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委托设立资产管理计划,把份额分为优先级和进取级,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用于全额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中的进取级份额,优先级份额按照约定的固定收益率优先获取收益,由大股东认购或提供担保,如广东鸿图和合众科技。但证监会上半年通过窗口指导,禁止三年期定增中出现结构化设计,因此这种结构化方式未来可能只能用于二级市场持股。
另有一些上市公司选择设立奖励基金,按照公司上年度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基金,专项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如龙净环保),然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无一采用。对于国有企业的员工持股计划来说,使用奖励基金的形式相当于让员工持股计划成为职工薪酬的一部分,让原有股东负担员工持股计划的成本费用,应对职工薪酬的总额适当限制。控股股东提供借款或担保的形式下,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分级,员工持股计划的收益或损失被扩大,激励效应也得以放大:若股价上升且涨幅超过优先级固定收益率,则员工的收益率超过股票的涨幅;若股价下跌或虽上升但涨幅低于固定收益率,则员工的损失率高于股票跌幅,或者收益率低于股票涨幅。对于国有公司来说,直接或间接的借款或担保虽然加大了对员工的激励作用,促进了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但控股股东起到了兜底的作用,有国资流失的嫌疑。因此,国有公司最适合采用员工自筹的方式。
综上所述,面向管理层及骨干员工,以非公开增发或增资扩股的方式解决股份来源,以员工自筹的方式解决资金来源,是国企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荐模式,也是较容易顺利推行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进行细节创新,或将是未来国企发展员工持股的主要方向。
文章摘自《中国投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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