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挂牌规则第36问:若标的企业无法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可否进场交易?
日期:2013-12-31/ 来源:华诺信诚 / 分享:
若标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因其他股东不配合,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转让方可以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采用通知形式,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为避免其他股东以没有收到通知为由影响产权交易进程,可对通知行为采取公证送达的方式,从而使股权转让程序更加严谨、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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