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意见》发布,其中提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聚焦“三个集中”,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在港口、航运等领域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动战略性新兴领域形成体系化产业布局。加快优质国有资产证券化。健全国有企业创新创造多元化投入机制,优化实施科技成果赋权、股权分红等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打造投资布局、整合运作和进退流转的专业化平台,促进存量资产盘活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完善国有资本利润分配和收益上交机制,强化支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资本金注入。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优化投资并购、融资担保、资产处置、境外分支机构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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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实施新粤商培育赋能工程。出台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推动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健全产权、组织、管理等制度。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培育壮大行业领军企业和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企业,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旗帜鲜明表彰一批优秀企业家。
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确保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完善招商引资评价和考核制度。创新招标投标项目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全流程全链条监管,优化整合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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