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香港上市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光大证券39.31%股份,其实际控制人光大集团香港公司是国务院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国有企业,间接持有其54.5%股份。根据财政部批复,认定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为混合所有制的国有股东,应根据国有出资人所持股权比例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
综上所述,是否被认定为国有股东,主要取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认定,特别是针对混合所有制以及境外持股的情形。随着IPO审核的日趋严格,证券监管部门对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股转持批复也给予关注,对此还需要强调国有股东认定的合法合规性。
四、混合所有制的国有股东如何转持
(一)基本规定
如何认定混合所有制的国有股东,以及如何确定混合所有制的国有股东转持股份数,是国有股转持中的难题。
如何认定混合所有制的国有股东,应根据前述的法律依据以及国资部门及财政部门的具体认定标准。对于混合所有制的上市公司,现有做法是按前十大股东中的国有股份数计算。
混合所有制的国有股东如何转持,根据《转持办法》规定,分以下两种情况:
1、直接划转股份:由该类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按其持股比例乘以该类国有股东应转持的权益额,履行转持义务。具体方式:在取得国有股东各出资人或各股东一致意见后,直接转持国有股,并由该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对非国有出资人给予相应补偿。
2、现金替代划转:由该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以分红或自有资金一次或分次上缴中央金库。
(二)计算公式
1、直接划转股份
混合所有制的国有股东转持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0%×各股东占股份公司国有股的比例×各股东国有出资人的国有股比例
2、现金替代划转
现金替代划转金额=实际应转持股数×IPO发行价
(三)主要问题
1、国有出资人的持股如何确定
通常情况下,混合所有制的国有股东,往上追溯一层至国有出资人。如果上一级也是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如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应再追溯至上一级国有出资人履行转持义务。上一级国有出资人按照其所持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比例再乘以二级国有股东持有该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的股份比例,计算出实际应转持的股份数。
2、国有出资人如何补偿非国有出资人
在直接转划股份的情况下,混合所有制的股东被划转股份后,国有出资人如何补偿非国有出资人,没有操作细则,主要是靠股东之间协商达成一致。为避免异议,目前对于混合所有制的国有股东,采用现金替代划的做法较多,案例有招商证券、康盛股份、博云新材、银江股份等。
五、国有股转持的豁免问题
(一)法律依据
目前,国有股转持的豁免规定只有《关于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10]278号)。
(二)豁免条件
根据通知,豁免主体分为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两类,其豁免条件分别如下:
1、资质条件
(1)豁免国有股转持义务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经营范围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创投办法》)规定,且工商登记名称中注有“创业投资”字样。在2005年11月15日《创投办法》发布前完成工商登记的,可保留原有工商登记名称,但经营范围须符合《创投办法》规定。遵照《创投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备案,经备案管理部门年度检查核实,投资运作符合《创投办法》有关规定。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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