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重结果、轻过程”。一些地方政府因为急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往往从政府熟悉的目标管理的方式出发,设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时间表,提出在什么时间完成多少家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将这作为国资管理部门的考核指标,层层分解改革目标任务。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应该是一个企业的市场化演进的过程,而不应该是政府的行政目标管理过程。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关键是把握推进过程的管理原则,一是要坚持与国有企业使命和战略要求相符、有协同效应的原则;二是坚持各股东方长期可持续合作目标导向原则和共赢、负责、尊重的行为原则;三是坚持企业内要健全、企业外要专业的组织机构原则;四是坚持产权交易价格符合资本市场公允价值原则;五是坚持改革过程中的合作方选择、尽职调查与评估、谈判、签署协议、资产交接、后评估等所有环节不可缺省的原则。
(文章摘自2017年5月17日《新华网思客 作者:黄群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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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