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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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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算支付交易价款
企业产权转让
企业增资
企业资产转让
结算支付交易价款
1、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2、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投资方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应当经增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同意,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投资方的出资金额。
资产转让价款原则上一次性付清。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国有资产交易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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