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式兼并和控股式兼并。承担债务式兼并是指,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购买式兼并是指,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其特征是以现金换资产, 不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
.吸收股份式兼并是指,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价投资于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股东。控股式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受让其他企业的股权方式,实现对标的企业的控股。控股式兼并是股权收购的一种形式。
改制模式现状
在世界银行资助下,2005年5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做了《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调查研究报告》,据报告样本得出的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底,在全部企业中,只有30%的企业在改制后由国有变成了非国有企业,70%的企业则保持了国有控股。而且,在改制后的中央企业中,仍保持国有控股的企业占到近9成。而在改制为非国有控股的模式中,由企业的管理层与职工持股会控股,是所占比重最大的改制模式,大约占到50%,而改制为民营企业的比例约20%,外资控股的则微乎其微。
1.2国有企业改制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关系
国有企业改制的主要类型包括:吸收增量型、存量置换型、扩股弃权型。以这三种类型进行企业改制的结果是企业主体变化、财产占有变化和股权结构发生变化。除了企业国有产权划转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情况外,国有企业改制的实质是对企业产权结构的重新调整,是进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过程,国有企业改制的核心问题就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问题。
1.3企业NI有产权转让的基本条件
·转让的企业国有产权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不得转让。被设置为担保物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1)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改制企业必须按要求提供占有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证。未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按规定到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办理企业国有资产占有登记或变动登记手续后,再向有关部门申报改制事项。
(2)对产权性质不清、归属关系不明或者存在产权纠纷的改制企业,应当按照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调处的有关规定,先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进行产权界定或者产权纠纷调处,明晰产权归属关系并取得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后,再进行改制。
1.4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与企业非国有产权转让的主要区别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国有企业改制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国企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