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日照市财政局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日照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市财政局同步印发的4个配套文件作简要介绍。
据了解,根据国有资产的表现形式,主要分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其中,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就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近年来,日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在不断扩大,截止到2016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已达321亿元,其中市直资产总量171亿元,区县资产总量150亿元。
《日照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是日照首次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办法》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管理主体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具体的职责和权限;资产管理范围更为宽泛,特别强调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并将“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纳入资产处置监管范围等;资产管理内容更加全面,使用表述也更为科学。
《办法》构建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投入、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共分“总则”、“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清查与审计评估”、“产权管理”、“信息化与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10章56条。
《办法》配套印发的四个文件分别为《日照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日照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日照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日照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
《办法》的制定出台标志着日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对指导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进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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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