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上海出台《关于推动提高上海上市公司质量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围绕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加大违法违规惩处力度、营造良好市场生态等六个方面,推出17项具体措施。
扩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推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地位相匹配的“张江指数”;鼓励和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
从目标上看,《若干措施》旨在使上海上市公司治理及运作更加规范,信息披露更加真实有效,主营业务更加突出,投资者回报机制持续优化,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升,为促进该市产业结构升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其中,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方面,《若干措施》指出,探索试点上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内控合规机构;支持上市公司实施更为灵活规范有效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扩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范围;探索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纳入国资考核指标;定期发布上海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最佳实践和警示案例等。
在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方面,《若干措施》指出,推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生命健康等更多重点领域企业,以及新经济代表性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传统企业上市发展;推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地位相匹配的“张江指数”;鼓励和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扩大国有创投企业市场化运作试点范围等。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还支持上市公司通过主动退市、企业合并、重组上市、破产重整等多元化渠道依法退出、出清,实现优胜劣汰,打造上海上市公司市场化退出的典型案例,形成“上海经验”。同时,发挥上海金融审判专业优势,支持落实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代表人诉讼制度,推动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在上海开展有益实践。
截至目前,上海共有境内上市公司337家,排名全国第五,市值7万亿元,排名全国第三;其中科创板上海上市公司数量占比16%,居全国第二,融资额占比36%、市值占比27%,均居全国第一。
来源:人民网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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