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是新一轮国企改革中的难点和焦点所在。从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至今,国内专家学者对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多个焦点问题还存在较大争议。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共资产研究中心主任文宗瑜认为,其实《决定》中,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已经给出较为清晰的答案。也对混合所有制改革作出了基本的界定。“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对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的改革,基本上都是在子公司层面上引进非公资本,这肯定不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目的。在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中,现在还找不到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样本。”
文宗瑜说,这一轮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针对的是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在母公司、集团公司层面上的改革,而且主要是在产权制度方面的改革,要实现不同资本的混合、不同所有制资本的混合。也就是说,任何领域的任何国有企业,都可以引入非公有资本。
文宗瑜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两个表述。一个是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再一个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先说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按照《决定》中的相关表述,任何领域的任何国有企业,都可以引入非公有资本。这里的非公有资本包括了外资、民资等,而且可以允许非公有资本控股,也可以参股。因此这一轮的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是从产权制度方面的改革,要实现不同资本的混合、不同所有制资本的混合。而且主要是从国企母公司层面、集团公司层面的改革。像现在一些国有企业的三级、四级子公司,以及再往下几级子公司,虽然引进了几百万的非公资本,但这肯定不是这一轮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目的。
针对下一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文宗瑜建议,应该借鉴2003—2008年的国企改革,这期间主要是完成了对10万多家中小型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其中就包括员工持股、管理层持股等政策。当时虽然没有之称为混合所有制改革,但是让所有的中小型国有企业都要进行股份制改革,让民营资本进入中小型国有企业,实际上,这不就是混合所有制吗?“ 正是受这一轮国企改革利好推动,才为2003年以来中国证券市场的多层次化、多板块化奠定了基础。也就有了2004年的中小板、2009年的创业板、2013年的新三板。”文宗瑜说。
文宗瑜还建议,新一轮混合所有制改革一定要搞清楚对象。现在中小型国有企业已经都改完了,下一步是要重点针对央企和地方的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来推进整个混合所有制改革。综合这部分国有企业,全国大约有3万多家。
为什么新一轮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如此艰难?文宗瑜表示,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受整个经济下行的拖累,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持续恶化。比如说钢铁、煤炭、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国有企业甚至连员工的工资都按时发不了,银行贷款都按时还不了,哪里还顾得上去搞混合所有制改革?二是由于现在央企里面90%—95%的企业,所处的行业都是产能严重过剩,所以企业即便想搞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很难找到外部投资者。现在央企不少都是产能过剩企业。
关于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舆论普遍认为,国企高管薪酬还是偏高。对此,文宗瑜表示,在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上不能本末倒置。现在高管薪酬改革并不是国企改革的主要问题。要解决国有企业的根本问题,还是要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如果国有企业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了,成为一个真正市场化的企业,央企、国企高管的薪酬机制肯定就会与市场化接轨,否则企业的高素质人才就都跑了。
文章摘自2016年9月20日《财经杂志》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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