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盐化混改两年来,从国家发改委到省国资委,好评不断。但也有质疑之声:两大国有股东占股86%,还是国有股“独大”,改革不彻底。
国企改革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国有股“独大”屡遭诟病,“拉郎配”“一卖了之”结下的苦果也屡见不鲜。现阶段国企混改的实质,就是要引进并发挥多种所有制资本的优势,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最终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升竞争力。在此前提下的各种混改模式都值得探索。
混改后怎样的股权结构才合理?中央早已明确: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应对盐业市场的全面放开,蓝天正积极筹划二次股改,引入直销商的民间资本,不断优化股权结构。
改革,绝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不断探索、完善的过程。复杂的国企混改,情况千差万别,更要因企制宜,而不能陷入思维定式,拘泥于某种固有的模式。
(文章摘自2017年9月7日《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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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混改 混改要因企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