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好说,有些地方总是想混改后国有企业不要失去控制权,但不失去控制权就意味着转出去的是小股,也意味着还是由原有的体系——政府和国有企业他们的决策、投资和管控为主,但又是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进行评估。换句话说,你不能流通,你的价格比较高,是按照市场化的规则来做的,但是管理上又是国有企业为主的体系,这中间是有矛盾的,怎么样解决这些问题?确实是需要实践,需要观念的转变。
“有的企业家跟我聊这个事,他说国有企业的混改,就相当于这个企业要上市以前要引进战略投资人,引进之后来共同打造新的公司再上市,上市应该有个增值,这个增值战略投资人应该可以分享,这样的话,民营投资人可能更愿意(参与进来)。”刘永好同时提到,但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两级都不能偏。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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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 非国有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