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处理好“形改”和“实改”、“点改”和“面改”、“上改”和“下改”、“外改”和“内改”等关系,更要处理好“混改”和“企改”的关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仅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政策推向新高度,而且清晰地把国企混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框架之中。在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十项改革试点”中, 国企混改虽然只是一个点,但却与其他九项试点项目都有紧密的关联性和协同性。国企混改所涉及的产权变革、股价评估、机制转换、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等基础性条件与配套措施,更是离不开全面深化企业改革的协同推进。当前的国企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涉及责权利关系的深度调整,其复杂性、敏感性和艰巨性,靠“修修补补”碎片化改革和单项改革试点都已难以胜任,必须要有系统性的思维、全局化的视野和协同作战的智慧,系统处理好“混改”和“企改”的关系,“以点带面、以点串线”,形成合力、突破重点、全面推进;必须要有大局意识和协调能力,统筹处理好“混改”和“企改”的关系,以提高资本效率为目标,推进系统性的制度创新。可以说,国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既是新时代深化改革的主要特征,也是实现国资国企改革目标的基本要求。
处理好“混改”和“企改”的关系,关键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改革越深入,越要注意协同,既抓改革方案协同,也抓改革落实协同,更抓改革效果协同,促进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朝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聚焦发力。”处理好“混改”和“企改”的关系,才能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推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促进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相互融合、共同发展,促进各类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共同发展的制度创新,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加快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有力支撑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文章摘自2018年2月)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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