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直都是国企改革发展的热点话题之一,“如何混”?“如何改”?理所当然也是改革的重点所在。就在去年九月份,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行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随后在前三批共50家国企混改试点基础上,第四批国企混改试点也已经启动。
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机是什么呢?一言以蔽之,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助于国有资本功能放大、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并通过各种所有制资本之间的相互制衡,达到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
从目前情况来看,想要完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依然有许多摆在眼前的问题需要解决,股权结构失衡首当其冲。从我国国企股份的持有份额可以看出,国有资本始终占据绝大部分,虽然这样的股权结构能够使得决策更加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但是“一股独大”伴随而来的弊端却远远大于它的有利影响,企业决策缺少理性、中小股东的利益会逐渐受到侵蚀自然无法阻挡,更严重的是,整个企业的治理机制会趋于混乱,最终影响企业的兴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加入就显得尤为重要。当然,除了股权结构改革带来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的改变,国企混改的内容还应当包括员工层面。
股权激励制度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但具体到国企混改上,以往全员的股权激励范围也应当作出相应的调整,在这一点上,重要员工持股实则更加具有可行性,就所有员工持股而言,庞大的员工数量决定了每人拿到的股权十分有限,比例较低的股权也很难起到激励的作用,毕竟蛋糕就这么大,分的人多了,自然人均也就变少了。
相比之下,如果能够改变较为宽泛的激励范畴,从有限的股权中增加给予重要员工、核心员工的股权比例,则会使股权激励制度更加具备针对性和持续性,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重要员工持股的确是促进企业的发展的上佳选择,不过也并非完美无缺,在包括管理层在内的重要员工持有更高的股份之后,并不能保证每个人都具有高风亮节、克己奉公的品质,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难免会有少部分人产生利用股权和职位“自肥”的想法,比如管理层一身多任、自己设定业绩考核标准、自己设定薪酬和奖金标准等,如果出现这样的现象,不仅会伤害到企业的发展,也是对其他员工的不公。
正是因此,国企混改要强化自律和监管的内容。只有通过企业和监管部门通力合作,内部建立自律性的规章制度、外部依靠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建立完善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才能避免国企内部少数人自肥,保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从而保证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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