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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挂牌规则第20问:什么是企业国有产权进场公开转让或挂牌交易及其适用情形?

日期:2013-12-25/ 来源:华诺信诚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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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场公开转让也称挂牌交易,是指产权转让主体在履行相关决策或批准程序后,在产权交易市场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竞价转让产权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引入竞买机制,有效地发挥产权交易市场资源配置的优化功能,在操作中应重点把握其“公开性”的特征,做到“应进必进,公开透明”。

 

  企业国有产权为什么要进场挂牌交易?这是因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往往会涉及到企业债务处理、职工安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等诸多问题,在目前国有企业事实上的多级委托代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又尚未真正形成的情况下,存在少数经营管理者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暗箱操作,侵害国家、职工以及债权人的利益的情况。

 

  因此,必须通过市场公开转让信息,按照规范化、程序化的制度,进行公开交易、阳光交易。我国推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产权资源有效配置、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优化国民经济结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

 

  产权交易市场的适用于进场公开转让的情形主要有:

 

  (1)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企业产权,除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协议转让以外,应当进场公开转让。

 

  (2)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产权,经过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选择进场公开转让的。

 

  (3)上海市城镇集体产权的转让,除集体产权持有主体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和批准程序后可以进场协议转让以外,应当在当地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转让。

 

 

  (4)其他主体转让产权,自愿采取进场公开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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