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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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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对于拟转让所持全部国有股权或转让后致使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项目,如有管理层、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他方拟参与受让,应由转让方履行相应的向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手续。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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