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其相关操作细则的有关要求,产权转让公告应当对转让方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
1.转让方、转让标的、受托经纪会员的名称;
2.转让标的企业性质、成立时间、注册地、所属行业、主营业务、注册资本、职工人数;
3.转让方的企业性质及其在转让标的企业的出资比例;
4.转让标的企业前十名出资人的名称、出资比例;
5.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信息发布前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包括所有者权益、负债、营业收入、净利润等;
6.转让标的(或者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的备案或核准情况以及资产评估报告中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的评估值和相对应的审计后账面值;
7.产权转让行为的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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