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其相关操作细则的精神,挂牌形成两个以上竞买人后,产权交易即按照《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进入网络竞价环节。进入网络竞价环节后,转让方和竞买人须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转让方及其产权经纪会员应当在确定竞买人后根据《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及相关规定,完成《竞价方案》的制作并提交产权交易机构审核。采用权重报价方式的,经产权交易机构同意,《竞价方案》的制作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竞价方案》主要包括转让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确定受让方的方法和标准、拟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和相关责任声明等。
2.竞买人的产权经纪会员应当协助竞买人,根据《竞价方案》的要求制作《竞买文件》。竞买人应当在《竞买文件》中承诺接受《竞价方案》约定的交易条件,并对《竞价方案》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竞买人对《竞买文件》所述内容和所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对《竞买文件》中任何不真实的数据或者不诚实的陈述所导致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竞买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产权经纪会员将《竞买文件》提交产权交易机构并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人应当提交有效的《竞买文件》方可参加网络竞价。产权交易机构负责签收和保存《竞买文件》,对逾期提交的《竞买文件》不予接收。
4.产权交易机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依据竞价结果出具《竞价结果通知书》,并通知转让方及其产权经纪会员。
5.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完成《产权交易合同》的签署。《竞价方案》、《竞买文件》、《竞价结果通知书》是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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