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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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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中止,自中止决定作出之日起执行。中止期限由产权交易机构根据交易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30日。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产权交易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延长中止期限。
产权交易中止后,导致交易活动不能按规定程序正常实施的情形消除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尽快恢复交易,并出具书面意见。交易项目在信息公开期间中止的,恢复交易后的继续信息公告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在产权交易网站上的累积公告期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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