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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6
为鼓励省属国企科技创新,山西省国资委再出重磅文件。
12月24日,山西国资委发布消息称,近日,山西省国资委出台了《省属国有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操作指引》和《山西省省属企业科技创新投入在经营业绩考评中视同利润操作指引(试行)》,内容均直指推动省属企业科技创新、转型发展。
《省属国有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操作指引》
该文件旨在建立山西省省属国有科技型企业中长期激励分配机制,调动科研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指引》共分五章十七条,在精准把握政策、实施方案制定、报备材料、工作流程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指引》所指的省属国有科技型企业,具体包括:省属转制院所企业、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投资的科技企业;国家和省级认定的省属科技服务机构。已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省属企业科研人员激励参照本指引执行。
股权激励,是指省属国有科技型企业以本企业股权为标的,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股权奖励的激励对象,为本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重要技术人员,奖励方式可以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对激励对象实施股权激励。分红激励,是指省属国有科技型企业以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为标的,采取项目收益分红方式;或者以企业经营收益为标的,采取岗位分红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激励对象应当在该岗位上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原则上每次激励人数不超过企业在岗职工总数的30%。
《指引》鼓励企业通过核心骨干人员和企业利益高度捆绑,在企业内部打造差异化、效益化、科技引领型的管控模式,引导企业优秀员工、优质要素向高新技术产业环节集聚,加快知识产权的转化,推动企业的技术、产品的升级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提升人力资源成本,激发科技创新人员动力活力,推动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插上科技创新的翅膀。
同期发布的《山西省省属企业科技创新投入在经营业绩考评中视同利润操作指引(试行)》则侧重于推动省属科技国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山西省省属企业科技创新投入在经营业绩考评中视同利润操作指引(试行)》
《指引》分五个部分,对适用范围、适用事项、事项认定口径、计算公式、工作流程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视同利润相关考核指标,主要为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增加值等在业绩考核中作相应视同评价。《指引》适用事项包括:研发费用,承接国家、省科技专项研发投入,新建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经费投入、收购境内外研发机构等创新资源经费投入,以及经省国资委认定的其他事项。对于每类事项,《指引》都作了详细的认定说明。视同利润按照适用范围事项的增加额计算,计算比例采取差异化办法。即:一般研发费用按100%,国家、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加大视同比例,其他的酌情视同。
《指引》是对经营业绩考核的补充、完善和强化,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这对企业来讲既是动力又是压力。动力体现在,企业可以放心大胆地成本列支,费用安排上更多倾斜于科技研发,有利于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增加值指标的含金量,含新量和含绿量;压力在于,这将促使企业更加注重成本的管理、费用的优化,更加注重在混改中引入科技含量高的战略投资者来提升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此前公开信息显示,除上述两个《指引》外,在促进科技创新方面,山西省国资委还相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科技研发人员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省属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操作指引》等多个文件。
来源:山西省国资委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