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战”,进一步推动山西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4月24日,国资运营公司印发了《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举将从微观操作层面细化对省属企业中长期激励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拟订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激发上市公司活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进省属企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从2006年至今,股权激励广度由2006年的2.84%提高至48.03%,股权激励深度提高至1.61。为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国家及山西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对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提出了明确要求,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开始积极探索股权激励模式,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快速增长,2020年A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公告量65例,同比增长23%;2021年公告量达到90例,同比增长38.5%。股权激励已经成为国有企业推进市场化改革,增强人才吸引力,促进高水平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引导省属企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上市公司核心骨干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坚定长远战略目标,夯实企业发展根本,稳固资本市场预期,不断促进省属企业对标挖潜、提质增效,助推主要经营指标尽快迈过“生存线”、达到“发展线”。
来源:山西国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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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