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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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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甘肃世恒案也被称之为“对赌协议第一案”终审不支持海富公司“名为联营、实为借贷”,而宁波强人案则又根据合同实际内容认定为“借款合同”。
新华信托诉湖州港城置业的纠纷案例则因项目破产清算,一审被判定为股权。通过一系列名股实债案例可以得出以下一些结论。
其一,是否为股权投资与是否存在对赌协议或者补偿条款无关,即合同的有效性并不因对赌协议的存在而无效。但应注意不能与标的公司之间签订回购条款,会被认为损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被认定为无效。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明股实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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