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混改并购顾问北京华诺信诚有限公司!
北京、上海、重庆、山东、天津等地产权交易机构会员机构
咨询热线:010-52401596
实战派混改专家
投融并购实务
当前位置:首页 > 混改智讯 > 投融并购实务
2017-08-04
请用微信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打开网址
私募资管计划对房企进行股权投资,在资金端安排增信措施:诸如安排第三方就项目的开发、建设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当项目出现亏损、无法收回投资或者项目可向投资人分配的收益不足以支付本金及预期收益等情形时,由第三方向房地产企业提供资金、受让项目等方式以确保房地产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向股东(投资人)进行分配。
该种方案利用了“新八条底线”和《备案4号》适用范围的差异,即 “新八条底线”禁止结构化私募资管计划进行保本保收益安排,要求优先和劣后份额持有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但对于私募基金而言,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需要参照执行,而《备案4号》将适用范围拓展到所有类型的私募投资基金。因此,该方案中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符合《备案4号》有关投资房地产企业、项目的规定,但是劣后投资人为优先投资人提供的回购、差额补足结构化安排则可不受“新八条底线”的约束。
思路二: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明股实债
推荐文章
关注我们
扫一扫,更多混改资讯
QQ客服
800062360
服务热线
010-52401596
微信服务号
请问你们有什么类型的项目?
请问你们怎么收费?
怎么联系你们?
感谢您的关注,当前客服人员不在线,请填写一下您的信息,我们会尽快和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