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属于法治中国。公开、公平、公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配置的价值取向和基本法则,不是市场竞争的权宜之计或博弈之术。阳光交易平台是法治中国建设见诸法治经济方面的成果,不是单打独斗的产物。产权交易阳光化是于法周延于事有效、与时俱进循序渐进的系统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短期行为。没有产权保护法治化,就没有产权交易阳光化。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就会让产权交易更加阳光化,从而共享法治经济的朗朗乾坤。《意见》确定的第十项任务,可以说是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的压轴任务,即,“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其中强调:“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观念深入人心,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如此说来,产权交易阳光化不啻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因其为党和国家所高度重视、稳步推进,且与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全体公民的利益与福祉相关,所以应当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漫漫长征路,见证每一步。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始终不渝地坚持奉行和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配以交易实务规则和交易操作细则,使包含交易项目、交易规则、交易过程、交易结果在内的全部产权交易活动都能在阳光下进行,就会形成对于产权交易业态和产权交易市场的更稳进、更普惠、更根本的保障和利好。
(文章来源:产权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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