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0日,《北京市国资委国有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在京发布,新增“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公共财政比例提高到30%”等指标,国资收益将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突出国资国企社会责任。该《规划》从总量规模、运营效益、布局调整、深化改革、社会责任等五个方面,设定17项可量化、可考核的主要指标,其中包括一系列新增指标。
北京市国资委副主任杨秀玲表示,国资收益将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社会责任。此外,还新增了“净利润”和“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强调效益提升和去杠杆、防风险,更加注重提质增效。
10日,深圳发布《深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5个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推动国企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充分发挥1500亿元混合型并购基金的作用,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以并购重组方式培育若干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将国有资产主要集中在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
5个行动计划,即指深圳将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改革重点任务。其中,去产能促转型行动计划,重点提到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还对“僵尸企业”进行了定义:
●对已停产半停产、连续3年以上亏损、资不抵债、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僵尸企业”,根据不同经济成分分类进行稳妥处置,重点处置国有“僵尸企业”。
●制定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实施方案,加快出清国有“僵尸企业”中的关停企业。
●加快重组国有“僵尸企业”中的特困企业,鼓励非国有资本通过股权收购、增资扩产、股权置换等途径依法参与国有“僵尸企业”改制重组。
●对“僵尸企业”有价资产进行重新整合,利用资本市场等途径盘活企业资产。稳妥有序推动“僵尸企业”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支持金融机构盘活沉淀在僵尸企业的金融资产。
●到2017年底,国有“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出清。
文章摘自《搜狐》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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