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通过试点先行、分类分层稳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昨日公布。《意见》提出,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意见》明确,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因地、因业、因企施策,宜改则改,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通过试点先行、分类分层稳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意见》提出,开展城市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保障首都城市高效安全运行为目标,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制度,逐步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具备条件的可以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探索推进特殊功能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重大专项任务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金融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思路,创新投融资模式,深化国有资本与其他资本合资合作,切实增强投融资能力。
《意见》明确,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优化政府投资方式,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
文章摘自2016年8月31日《北京晨报》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国有企业 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