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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激励
2016-09-19
备受关注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终于破冰。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提出明确要求和政策措施。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关于国企员工持股的首个较为全面的规范文件。
员工持股是一种长期激励
员工持股属于企业长期激励措施的一种,旨在最大化员工的主人翁感及组织承诺。国有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是我国在深化国企改革过程中的一种积极探索。从某种意义上讲,员工持股是为了解决“人”的问题,因为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离不开人才。国企在此方面的挑战更大,尤其是随着许多国企走向国际化运营、产融结合的业务拓展,更需要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配置人才。
复旦大学东方管理研究院院长苏勇认为,当前国企改革进入攻坚期,国企要更好地参与市场经济和企业竞争,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就需要积极深化和推进改革。在此背景下,员工持股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头戏。相较于其他形式的激励手段,员工持股方式能够更有效地把国企拥有的强大资本和企业人力资本相结合,再融合知识性、创造性、技术性劳动,使企业生产经营焕发活力,从而有效提升国企竞争力。“这一做法在当前以知识经济为特点的互联网时代尤其必要。在互联网时代,企业经营要素中‘人’的作用日益突出,只要有了‘对’的人,很多资源都可以借助互联网加以有效整合、为我所用。如果员工积极性未能得到充分调动,其他经营措施就很难奏效。”苏勇说,“随着社会发展,原来千军万马式劳动密集型企业组织中的非技术劳动力重要性日渐式微,掌握关键知识和技能的企业骨干成为企业成长的关键动力。如何进一步激励和整合人力资源,更好地激发员工活力,已成为当前企业竞争中的关键问题。”
长江养老保险上海养老金总部助理副总裁曾沁雪认为,企业员工持股的意义表现在两方面: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员工持股计划是一项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员工更加关注公司长远利益的长效激励约束制度安排,重点在于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为手段,推动公司在具体经营活动中更具发展活力;从投资角度看,员工持股实质上是一种“投资”行为,是公司雇员对公司价值的一项投资。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可以使社会资金通过资本市场实现优化配置,促进公司员工更加投入地参与到公司的经营发展,营造公司所有者的环境和氛围。
员工持股也可能是双刃剑
企业员工持股后,对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会产生什么影响?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张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员工持股带来的一个直接效应,便是持股员工具有了双重身份:既是企业的股东,又是企业的雇员。因此,持有企业股权的员工与企业之间也就有了双重关系:一个是由《公司法》所规范的股东与企业的关系,另一个是由《劳动法》所规范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显然,这两种关系是属性完全不同的关系,只不过恰好发生在同一对主体之间。从这一角度来看,我们只能说,员工持股只是给员工与企业之间增加了新的关系。只要员工依然是劳动者,其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在本质上就没有发生变化。即,员工持股并不会改变劳动关系的性质。”
那么,员工持股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会不会起到推动作用?张弘认为,一方面,大量研究已表明,员工持股具有激励作用,持有企业股权的员工更愿意投入工作,对企业具有更高的承诺,从而具有更高的工作绩效、工作满意度和更低的离职率。显然,这种激励效应及其结果是会溢出的,比如使企业的效益更好,从而使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依存关系更为牢靠。另一方面,员工持股也可以使员工以股东的身份在企业中获得更多的话语权,进而可以为“雇员”身份的员工发出更多的呼声,对员工的权益进行保护。这显然也可以促进员工与企业间劳动关系的和谐。“不过,激励效应和话语权的大小与员工所持的企业股权份额密切相关。当员工所持有的企业股权份额微不足道时,其‘企业主人’的身份认同感就很难产生,激励效应也就难以显现,而其所发出的种种呼声在企业中也是无足轻重的,无法对员工的权益提供保护。从这一点来看,员工持股至一定的份额,是其对劳动关系产生积极影响的一个前提。”张弘说,“当然,员工持股也可能产生消极的溢出效应,从而对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产生负面的影响。比如,持有企业股权的员工身兼‘股东’和‘雇员’的双重身份,当其不能正确地对其身份进行定位,进而产生角色对立和利益冲突时,也就更容易引发劳动纠纷。”
员工持股:路漫漫其修远
《意见》明确,参与国有控股企业持股的员工是在公司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总股本的1%。《意见》同时规定,由中央、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不得持股。对此,青岛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胡萌表示:“我国的国企领导实际是行政干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是不能持有股份的,《意见》也强调了这一点。不过,《意见》指出,参与国有控股企业持股的员工是在公司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目的是为了激励企业骨干更好地投入工作,从而提高国企活力。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假如国企领导不能持股,那么他们对推动员工持股计划会有积极性吗?在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如何激励持股者更加努力工作,使企业获得更多利润,从而让持股者获得更多经济收益?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探讨。”
有专家表示,在推动国企员工持股过程中,应避免员工持股福利化而形成“大锅饭”。改革的核心是为了与激励约束机制相匹配,而不是简单增加福利,既要讨论管理层持股,也要探讨普通职工持股,形成有效的多层机制。同时,虽然民营企业在员工持股方面已有充分探索,但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却一直困扰着国企,需避免这项改革使得少数“内部人”获益。
文章摘自2016年9月18日《中国劳动保障报》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